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和省委、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決策部署,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“8·12”瑞海公司危險品倉庫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教訓,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,著力消除危險化學品事故隱患,控制一般性事故,杜絕重特大事故發(fā)生,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》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會精神,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、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和羅保銘書記、劉賜貴省長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求,嚴格執(zhí)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牢固樹立安全發(fā)展理念,堅持人民利益至上,堅守安全紅線,堅持標本兼治,深化改革創(chuàng)新,健全體制機制,強化法治,明晰責任,嚴格監(jiān)管,落實“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、齊抓共管、失職追責”及“管行業(yè)必須管安全、管業(yè)務必須管安全、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”的要求,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治理工作,促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(xù)穩(wěn)定好轉。
二、工作目標
企業(yè)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。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各行業(yè)安全風險和重大危險源進一步摸清并得到重點管控,人口密集區(qū)危險化學品企業(yè)搬遷工程全面啟動實施,危險化學品信息共享機制初步建立,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(zhàn)成果得到鞏固。危險化學品安全監(jiān)管體制進一步理順、機制進一步完善、法制進一步健全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夯實,應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,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,危險化學品一般事故得到全面控制,重特大事故得到堅決遏制。
三、組織領導
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工作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領導。省安委會視情召開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專題會議,研究部署推動各項工作落實。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(yè)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。各市縣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好本行政區(qū)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工作。
四、工作時間安排
此次綜合治理自2017年1月開始,至2019年11月結束,分三個階段進行。
部署階段。各市縣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總體要求,制定具體實施方案,明確職責,細化措施;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動員部署,進行廣泛宣傳,營造良好氛圍。
整治階段。各市縣、各有關部門要精心組織,認真實施,定期開展督導檢查,及時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過程中發(fā)現的問題,確保各項工作按期完成。
總結階段。各市縣、各有關部門要在取得階段性成果和深化治理提升的基礎上,認真總結經驗成果,形成總結報告并報送省安委會辦公室,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省安委會和國務院安委辦。
五、治理內容、措施及分工
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。
1.全面摸排風險,重點排查重大危險源。省安委會成員單位和各有關部門要對照《國務院安委會關于印發(fā)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行業(yè)品種目錄的通知》,認真組織摸排本行業(yè)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,重點摸排危險化學品生產、儲存、使用、經營、運輸和廢棄處置以及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物流園區(qū)、港口、碼頭、機場和城鎮(zhèn)燃氣的使用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、各領域的安全風險,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分布檔案。認真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排查,建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數據庫。